成都11月17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
來源:成都市住建局 更新時間:2022年11月17日 【字體:大 中 小】
今日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成房領辦發〔2022〕5號文發布《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成都新建商品住房區域限購進行了優化,以下為通知全文。
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改善我市房地產市場局部區域供需失衡狀況,促進職住平衡,推動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統一為一個住房限購區域,具備該區域內任一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備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該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該區域購房套數、戶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購要求保持不變。
二、在成都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區域內生活工作且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非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可在該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附件:《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1月17日